华人健康: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杨策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杨策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自2025年4月25日生效,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杨策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杨策先生的原定任期为2024年4月12日-2027年4月11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策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杨策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规范运作,经公司股东何家乐、何家伦推荐,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一致同意提名李莉莉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李莉莉女士简历

李莉莉女士:汉族,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合肥博建科技有限公司商务部长,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副总、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安徽汇达药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现任安徽汇达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截至目前,李莉莉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16,355股。李莉莉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莉莉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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