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钽业: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刘五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五丰 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等相关职 务。董事会已接受辞呈。刘五丰先生的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日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五丰先生的辞职不会 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刘五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 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五丰先生辞职后不在本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刘五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应履行 而未履行的任何承诺。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 快完成新任董事的补选工作。

刘五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 会对刘五丰先生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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