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一、董事辞职情况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蒋书兴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蒋书兴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蒋书兴先生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蒋书兴先生辞任董事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书兴先生通过泰州通聚信息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8.79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蒋书兴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二、补选职工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李美琴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美琴女士当选职工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1、书面辞职报告;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特此公告。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附件:职工董事简历
李美琴女士:197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6月至2024年2月,任公司采购中心总监,2024年2月至今,任公司成本中心负责人,2023年9月至2025年9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止本公告日,李美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职工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美琴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