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股份拟回购注销18万股限制性股票,资金总额131.94万元(另加利息)

近日,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

回购注销获批进展

2025年2月27日,京城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鉴于5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离职、内退、工作调动等原因,董事会同意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回购并注销这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锁的18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同日,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也审议通过该议案,监事会核查后认为该事项及审议程序合规,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回购注销。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回购注销议案。4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示期已满四十五天,债权申报期间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申报。

回购注销具体情况

  • 回购原因:依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4名辞职或内退激励对象,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值回购注销;1名因工作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其持有的相关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存款基准利率计算所得的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 回购数量及价格:本次回购A股限制性股票股数合计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授予价格为7.33元/股,其中4名辞职或内退激励对象所持13万股,回购价格为7.33元/股;1名因工作调动的激励对象所持5万股,回购价格为7.33元/股加上相应定期存款利息。
  • 资金总额及来源: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131.94万元(另加按规定应支付的银行定期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注销安排: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在中登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账户,并申请办理5名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2025年8月4日完成注销,后续将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但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履行减少注册资本及股份注销登记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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